来源:电动汽车资源网
日前,记者独家获悉,《广东省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正在征求意见。根据《广东省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到2020年,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累计应达25万辆。对私人乘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给予取消限牌限行限制的政策,可共享公交车道等优惠和便利。《意见》规定,新能源汽车企业要在各城市至少建立一个固定售后服务点,负责新能源汽车产品的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可靠。
《意见》指出要以纯电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方向,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优化政策扶持方式,引导创新商业模式,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环卫、公务、邮政、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激发全社会消费需求,加快培育市场,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产需互促,良性发展。
新能源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
在公交车领域方面,《意见》将珠江三角洲地区和其他地区区别开来,珠三角地区成为全国纯电动公交车推广应用的示范区域。
到2020年,广东省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全部公交车比例超30%,其中纯电动公交占比超过20%,基本实现纯电动公交车的规模化、商业化运营。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比超50%,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超30%。
根据省政府关于珠江三角地区更新或新增公交车都要采用新能源汽车的规定,从2016年开始,珠江三角地区各市每年更新或新增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得低于80%,其中纯电动公交车比例不得低于3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
充换电设施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为推动电动汽车普及,基本要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换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换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使用便利的充换电设施服务体系。
《意见》指出应明确建筑物充换电设施强制性配建要求。从2016年起,各市要在土地供应条件在明确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城市公共停车场的充换电设施配件要求。
新建住宅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的比例应达到100%。
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以及新建办公楼、商城、酒店等公共建筑类项目,原则上应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一定比例配建充换电桩或预留充换电设备接口。广州和深圳不低于30%,珠江三角洲其他城市不低于20%,粤东西北地区不低于10%。
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套更新计划和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需要,安装适度超前的充电设施,在单位内部停车场,按不低于20%的比例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建充电桩。
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有条件的加油站,原则上应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3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完善政府补贴政策
《意见》指出,对地市政府推广应用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按照国家同期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按地区和车型继续分类综合补助政策。车辆购置补贴不得超过综合补助资金的50%
对于年营运里程超过5万公里的纯电动租赁车辆或年营运里程超过8万公里的纯电动出租车,各地市可在新能源汽车综合补助资金内按一定标准给予运营费用补贴。
将企业投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项目,纳入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用电优惠政策
《意见》提出要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换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
2020年前,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各地市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标准和相关收费办法。
支持引导创新商业模式
因地制宜创新推广应用模式。采用融资租赁、分时租赁、经营性租赁、合同能源管理(EMC)、公私合营(PPP)、买方信贷等模式,缓解公交、出租车、汽车租赁等企业一次性购买新能汽车的资金压力,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发展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相结合的混合租赁模式。鼓励公交企业、整车生产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等多方开展市场化合作,采用融资、经营性租赁相结合的混合租赁模式推广新能源车。
支持电池租赁模式创新。鼓励整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充换电基础设施,推进换电市场化运营。支持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组建电池运营公司,各市可选择通过电池租赁补贴方式,支持电池租赁模式发展。
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金融支撑体系。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增加其支持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
开展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试点。根据国家要求,适时启动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试点,理由现行碳交易机制,建立起传统燃油车反哺新能源汽车的良性机制。
实行整车生产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实施基于整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积分交易和奖惩办法,在考核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死对整车企业给予优惠。
支持与互联网+模式融合发展。不断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新能源商业运营模式创新的应用水平。
根据《意见》,发展新能源汽车要注意以下几点:1.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新能源汽车的购车、运营和配套建设的引导作用的基础上,全面调动整车生产企业、充换电设施建设与运营企业、新能源汽车使用者、融资租凭企业等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优化政策,强化协同。引导模式创新,促进技术长袖,根据技术进步、市场成长,商业模式创新的过程,适时调整优化政策补贴方向和发展。3.因地制宜,创新模式。各地级以上市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不同技术路线和商业运营模式下的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综合成本。同时,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垄断,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