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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电动汽车充电新政十大亮点
日期: 201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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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太阳能电动汽车网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困扰电动汽车发展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终于在国家层面有了主张。指导意见指出,认识不统一、配套政策不完善、协调推进难度大、标准规范不健全等问题,目前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面临的主要问题。


  同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也被提高到,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高度。


  十大政策亮点


  1.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2. 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3. 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4. 可将单位配建充电设施情况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奖励范围;


  5. 电网企业不得收取接网费用;


  6. 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7. 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


  8. 鼓励设立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专项基金,发行充电基础设施企业债券;


  9. 探索利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10. 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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