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钱江日报
购买新能源汽车后去哪里充电?新建一个充电桩有哪些技术要求?应由谁来建?又该如何审批?这些大家关心的问题,如今都能在杭州市政府近日出台的《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实施办法》中找到答案。
该《实施办法》将于6月5日起施行,目标是通过四五年的努力,在杭城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城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
新能源电动汽车包含了电动公交车、电动出租车、电动环卫车、电动邮政车等,而提供电能补给的充电基础设施,主要有充电设施桩体、配套变压装置、连接电缆等。按照不同服务对象,充电桩分为自用、共用和公用三类。自用充电桩原则上为交流慢充桩;共用和公用充电桩原则上以快充桩为主。
该《实施办法》提出,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制定相对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建成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