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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风电“十三五”规划将积极发展四大领域
日期: 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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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 



  记者14日从2015北京国际风能大会上获悉,风电“十三五”规划将积极发展四大领域,即不限电地区上不封顶、技术进步带来的成本下降、简化风电项目的市场准入、电改落地带来的风电运行环境的改善。


  据《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到“十三五”末,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15%。业内预计,规划展望的2020年风电2亿千瓦将上调至2.5亿至2.8亿千瓦。


  不过,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处长李鹏在大会上透露,风电“十三五”规划目标、电价和政策措施还在研究中,还未最后落定。但装机目标将不低于“十二五”时期年度市场增量(2014年新增1981万千瓦),项目布局将采取集中和分散并举。同时,完善补贴政策,并采取信息化的手段,进一步提高补贴资金的发放时效,减轻企业的财务成本。


  在他看来,风电“十三五”规划工作重点不是装机和并网目标,而是政策调整,即保持政策稳定性,重点解决“弃风限电”,年度建设规模上不封顶,尤其是不限电地区,将充分考虑地方发展需求。


  我国弃风限电情况在2012年最为严重,当年弃风电量达208亿千瓦时,弃风率约17%。2013年开始出现好转,弃风率降至11%,2014年上半年更进一步降至8.5%。而今年上半年弃风率却大幅回升,达15.2%。


  李鹏直言,“十三五”期间不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整个行业发展没有意义,装机量增加,发电量不会增长,造成投资浪费。而且,风电消纳不是技术问题,更多是利益分配问题。“如果风电优先上网能落到实处,风电发展规模可达4亿千瓦,而现有调度机制和各方面运行没有变化,2亿千瓦的目标都过高。市场参与主体应更多关注电力系统调度问题而不是规模指标问题。”


  据透露,“十三五”期间将促进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落地,从根本上解决光伏发电的限电和优先发电权的问题。考虑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对风电,按照省、区、市的范围设定发展目标。还将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简化风电项目的市场准入。


  李鹏坦言,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任务是,通过技术进步和市场竞争,在“十三五”时期推动风电开发成本进一步大幅下降,使其逐步减少对补贴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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