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州日报
日前,广州市工信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广州市每建一个充换电站最高可获得300万元的补贴。
《办法》规定,广州市充电设施项目补贴范围包括充电设施地面构筑物、充电桩(机)等充电设备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配套电设施,不含土地费用。广州市财政给予(不含土地费用)30%的财政补贴,不超过各类补贴上限。
各类充电设施项目按不同使用用途及装设形式分类设置补贴上限如下:公交、出租、物流等专属充换电站补贴上限300万元/站;公共充电站补贴上限90万元/桩;分散直流充电桩补贴上限12万元/桩;分散交流充电桩补贴上限0.6万元/桩。
广州市计划2015年在全市范围建成105个充电站,1万个充电桩。目前广州推广新能源车最大的困难在于充电基础设施严重不足,要完成到2015年1万辆新能源车的目标,需要匹配约9900个充电桩。
据悉,广州供电局已开通办理充电桩(站)的报装业务,并推出充电桩报装指南,目前用户自备充电桩不收取报装受理费用,居民个人充电桩的电价现按居民用电价格收取。
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根据纯电驾驶里程确定,每辆的补贴额度为3.5万元~6万元,同时,广州市财政对每辆新能源车的补贴额度也达到3.5万元~6万元。这意味着广州市民购买新能源车,最高可补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