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青海新闻网
“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建设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到2020年,建成充换电站40座,充电桩2万个,届时满足2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这是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中的建设目标。而这个实施意见5月14日起施行。
打算购买汽车的市民要慎重选择了,因为青海省正在加快推进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的是形成有利于电动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良好环境。4月30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实施意见与“十三五”规划实施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开放建设市场,允许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城市农村(牧区)居民及其他各类组织和机构按规划和标准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形成布局合理、使用方便的充电基础设施,建立和完善方便快捷的服务体系,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电力消费,方便群众生活,更好惠及民生。
有八个方面的建设重点任务,包括制定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加强电网适应性改造,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居民用户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城际快充电网络,简化行政审批。
其中,在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城市公交、环卫车辆、机场大巴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场所,根据线路运营需要,电网、公交、机场等企业在停车场站加快建设快充站和换电站及配套电网改造等充电基础设施。
在推动居民用户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固定车位的住宅区,鼓励物业公司、住户或引进其他各类投资主体优先在停车位建设充电桩;没有固定车位的住宅小区,鼓励物业公司或引进其他投资主体在公共区域建设充电桩,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
在简化行政审批方面,对经营性充电基础设施、自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的申请都有详细说明,要求各地减少充电设备的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