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晨报 4月21日,北京市发改委公布《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本市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可保障6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城市核心区、通州新城、亦庄、延庆冬奥区域的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 发布的《专项规划》描绘了北京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蓝图。到2020年,本市将基本建成互联互通、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有效保障6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公用充电服务网络基本形成,保障居民绿色出行。 《专项规划》提出目标,到2020年,城市核心区、通州新城、亦庄、延庆冬奥区域等重点区域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建成全国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引领区和充电设施建设样板区。 分三个领域看,《专项规划》提出,到2020年,私人自用领域基本实现“一车一桩”,满足私人小客车基本充电需求;社会公用领域推进充电设施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形成全市范围(不含山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充电网络;公共专用领域,在公交、物流、出租、环卫、旅游景区等专用停车场站新建充电桩约1万个,满足公共服务领域电动车充电需求。 截至2015年年底,北京累计推广应用电动汽车达到3.59万辆,其中个人及单位购买小客车1.97万辆。经测算,到2020年全市电动汽车需求约60万辆,其中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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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硕)昨天上午,在环保部召开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媒体座谈会”上,环保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司长郭承站透露,作为核安全监管领域的最高法,《核安全法》在经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后,今年年底前将正式出台。据介绍,有关核安全事故的损害赔偿,以及核安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内容或将入法。 在核电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安全问题无疑是重中之重。据了解,目前中国与核相关的法律法规较为全面,但是缺少一部顶层大法。 “作为核安全监管领域的最高法,《核安全法》对核安全监管意义重大。”郭承站昨天透露,近日,环保部已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核安全法》起草情况,经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后,预计年底前,这部核安全监管领域的最高法,将正式出台。 资料显示,2013年,《核安全法》正式进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环保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参与《核安全法》起草的工作人员介绍,中国在1984年建立核安全监管体系,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实践,这套体系基本上是和国际接轨的。 “因此,《核安全法》将是对原有法律的固化和完善,不会有太多新内容。”但是他表示,针对近些年出现的一些新的、热点的问题,《核安全法》中会有所回应。比如核事故损害赔偿、核安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核安全法》将在这些领域弥补我国核安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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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上海市交通委 近日,上海市发布《上海市交通委等关于支持新能源货运车推广应用的通知》,上海市公安交管部门在现有交通管理规定和框架下,给予纯电动货运车通行便利。上海市先期向纯电动货运车发放3000张《货运汽车通行证》,纯电动货运车可凭《货运汽车通行证》在市区内通行,但不得在设有“禁止货运车通行”禁令标志的道路(含高架道路)行驶。 市交通委等关于支持本市新能源货运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和市政府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支持鼓励本市新能源货运车推广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的新能源货运车是指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列入本市新能源汽车备案车型信息库的纯电动货运车。 二、支持本市道路运输企业应用纯电动货运车,取得本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资质的道路运输企业,根据经营需求购买纯电动货运车,需要申请小型货运车辆上牌额度的,市交通委予以优先支持。申请小型货运车额度上牌的车辆,在公安交管部门办理完车辆注册登记后,应按规定办理《道路运输证》。 三、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在现有交通管理规定和框架下,给予纯电动货运车通行便利。本市先期向纯电动货运车发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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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日报 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有望缓解。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由福建省发改委牵头编制的《福建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近日印发。专项规划提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387~400座,充电桩9万~12万个,以满足福建省10万~13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其中,2016年福建全省将建充电站102~103座,分散式充电桩1万~1.3万个。 按有关新能源汽车推广比例要求,至2020年,福建省公交、出租、环卫、物流与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数量合计将达2万辆,公务车及私人乘用车中电动汽车数量将达8万~11万辆。 专项规划提出,积极推进公务、乘用车用户结合居民区与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新增8万~11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以满足基本充电需求。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按适度超前原则,新增42~55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0.8万~1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以满足临时补电需要。同时,结合高速路网,建196座城际快充站,以满足城际出行需要。 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四个地区被列为福建省“十三五”充电基础设施重点发展地区,地级市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将不低于1∶7,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地级市城市核心区以外的城市建成区、各县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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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制晚报 到2020年之前,北京市电动汽车预计将增至60万辆。此外,私家电动车将基本实现“一车一桩”,全市充电桩也将达到43.5万个。 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公布。其中明确,到2020年,城市核心区、通州新城、亦庄、延庆冬奥区域等重点区域充电服务半径将小于0.9公里,建成全国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引领区和充电设施建设样板区。到2020年全市电动汽车应用规模将达60万辆。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到2020年,在私人自用领域,将基本实现“一车一桩”,满足私人小客车的基本充电需求;而在社会公用领域,推进充电设施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形成不含山区的全市范围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充电网络。 而对于没有固定停车位、有电源条件的,将实现全部小区的公共管理区域配建充电设施,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开发商等企业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向用户适当收取服务费。对无固定停车位、无电源条件的小区,将通过充电桩共享等方式缓解充电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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